辽宁鞍山市法院裁定撤诉 崔玉芳无罪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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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辽宁省鞍山市法轮功学员崔玉芳在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被非法监禁以来屡遭苦难,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法院下达裁定书,检察院撤诉,无罪释放。崔玉芳已经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回到家中。

崔玉芳在这次被绑架迫害之前身体特别健康,在被非法关押期间失去修炼环境,导致身体一天不如一天,最后被送到鞍山长大医院,经诊断是脑梗,随时有生命危险。

崔玉芳今年六十四岁,修炼法轮功前疾病缠身,还有高血压病,修炼法轮功后她按照真善忍的标准真修向善,身体很快恢复了健康。崔玉芳和儿子只因信仰法轮功,在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被鞍山市铁西区大陆派出所谢姓警察领一群警察闯入家中,母子二人被绑架。

崔玉芳在体检时血压高达二百多,看守所依法本不应该收留却被强制收留。儿子因体检不合格,被迫过上流离失所的生活。

崔玉芳的辩护律师是山东律师李仲伟,第二次送达撤诉书中提出: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根据法律和新的《解释》,崔玉芳的行为显然不构成任何犯罪。本案事实非常清楚,进行审判只是浪费司法资源,建议铁西检察院对本案撤诉处理。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日庭审后,鞍山市铁西法院把卷退到铁西检察院,经查明无任何犯罪事实,在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鞍山市铁西法院裁定铁西检察院撤诉。崔玉芳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回到家中。

把一个无辜的老人摧残成生活不能自理、家庭破碎,于心可忍?维护人的道德良知就是维护自己的生存权利,维护自己的未来。

“真善忍”是普世的道德价值观,我们每个人都希望生活在这种具有道德价值理念的社会里,这样世界才能和平,国家才能稳定长久,百姓才能安居乐业,如果以法律的名义,执行江泽民及六一零的命令打击修炼“真善忍”的人,摧毁人的道德良知,让“假恶斗”昌行这社会会什么样?您愿意您的子孙后代生活在没有安全保障的环境里吗?你们这不是在毁自己的未来吗?

人在做,天在看,善恶有报是天理,无论谁做了多大的坏事都得偿还,在国外有《人权问责法》,在国内现在有《公检法对冤案终身负责制》。请鞍山的相关公检法司人员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无罪释放还在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无论谁做了好事也一定会得到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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